大学扩招,高等教育进入普及阶段,大学毕业就业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。一些毕业生为了尽快找到工作,打出了“零工资就业”的求职口号。
我们如何看待“零工资就业”,“零工资就业”对就业者本人和劳动力市场,又会带来什么影响?
主持/国渊
金融大专毕业生小曾去年从外地到厦门找工作,采用“零工资就业”这一秘密武器。她先托老乡找到我市一家大型国企财务部免费帮忙做事,3个月后财务部经理明确告诉她当年财务部没有用人指标,“不过我们对你的业务能力和认真、吃苦精神都很满意,会向公司老总推荐您。”在财务部经理的大力推荐下,小曾被录用到下面的营业所上班。
而另一名电子专业毕业生小陈就没那么幸运了。他也是开出“试用不要钱,满意再录用”的条件,每天从岛内坐公交车到海沧一家企业上下班,奔波了几个月,老板一直没有表态,直到半年后他向公司人事部经理打听消息,对方才告诉他“你所学的专业与我们的岗位不对口。”小陈听了心里一凉——“专业不对口为什么不早说,害得我白白浪费这么长的时间!”
据人事部日前发布的资料,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413万人,与上年相比增幅达到22%,整体就业形势不容乐观。在巨大的就业压力面前,为了增加竞争力,大部分毕业生对薪资要求有所降低,个别毕业生甚至出现“零工资就业”现象——在见习期不要钱,经过考验得到认可后再建立劳动关系。据一项网上调查,12600余人中有0.8%的人会选择“零工资就业”。厦门一些民办高校2006届毕业生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:“如果家庭条件承受得了,选择这种方式找工作未尝不可。”
对此现象,厦门象屿集团行政总经理祝芸等人都认为不可取。
祝芸认为:“零工资就业”这种提法本身就有矛盾。就业意味着得到职业,得到职业对大学生来说意味着有了工作单位,从此靠劳动吃饭,要自己养活自己;对用人单位来说接收大学生,就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,就要按合同法为就业者支付劳动报酬。而所谓的“零工资就业”,这两种情况都没有出现,所以,“零工资就业”实际上仍然属于实习性质,而不是就业。她说,对企业来说,虽然招聘新人有一定的风险,但零工资不可取。堂堂一个企业,怎么能占学生的便宜?再说劳动法也不允许这样做。
百姓擂台
批评
损人不利己的馊主意
梁先生(厦门湖滨一里):这是损人不利己的馊主意,此风不可长。就业本身就是有偿劳动,按劳取酬,“零工资就业”违背了现行法律,不合法;“零工资就业”是不正当竞争,将冲击劳动力市场;与“以人为本”理念格格不入,将滋生许多社会弊端,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。
扰乱了就业市场
柴靖春(厦门仙阁里小区):“零工资就业”不负责任。第一,它扰乱了就业市场,对其他竞争者不负责;第二,对自己不负责,试想,一个好的企业会因为“零工资”就选择了他吗?某企业就算录用了他,也不可能培养他,因为得到的容易,就不会珍惜。在这样的企业工作,对他的前途没有一点帮助,只会浪费他的时间。第三,对录用他的公司不负责,长时间的义务劳动会让他感到委屈,没有报酬的刺激,做事情无精打采,没有效益可言。第四,对自己的父母不负责,毕业了仍然没收入,增加了家庭负担。
一分劳动就要有一分收获
袖珍:就算满大街都是大学生,可我也是父母亲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啊!好不容易毕业了,可以自食其力甚至报答父母了,怎好意思还让父母养着?我宁可工资低一点,从底层做起、学起,也不愿意“零工资就业”!坚持就是胜利?
别给“资强劳弱”推波助澜
锦绣中华(厦门市湖里区):“零工资就业”折射的是“资强劳弱”的信号,只能造成劳动力市场的混乱,无异于给原本“资强劳弱”的状况再推波助澜,雇主们会更加无视低薪酬群体的待遇。
同情
一种无奈的选择!
求索:本人的表弟去年就从一所普通高校毕业,本想大展拳脚,干一番事业,找一个惬意的工作,但一年中应聘屡屡受挫,无奈,表弟只得在一家自己心仪的外企开始了他的“零工资就业”。对此,表弟显得很无奈。他告诉我:现在找个工作,实在太难了,为了以后的生存,必须得在工作中积累一些具体的实践经验。
很显然,“零工资就业”是大学生在目前形势下,一种无奈的选择!
有条件的权宜之计
尤嘉(厦门东浦路):“零工资就业”是面对持续走低的大学生就业率的无奈之声,用人单位用最低的成本提供给应聘者一个就业机会,应聘者舍弃短期的个人利益来换取最终被肯定和接纳的可能,这也算是个对双方都公平的权宜之计。但必须有个前提,“零工资就业”一定要有个时限,一个双方都能接受,而且确实足以判断一个人基本工作能力的时限。无限期的“零工资就业”,对象又是较高学历的应届生,长远看只能导致更坚定的“读书无用论”,制约一个社会向高素质方向发展。
超低薪就业代名词
肖华蓉(海沧区海兴路):“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”,“零工资就业”体现了毕业生就业的迫切心情。经验和经历是人生的两种财富。零工资就业时,尽管基本上没有薪酬,但工作的机会使毕业生获得了经历和经验,十分有利于未来进一步的就业选择,更重要的是让毕业生及时走入了社会,走上了岗位,实际上,用人单位多少会支付一些劳动报酬,“零工资就业”其实是低薪超低薪就业的代名词。
第三只眼
教育产业化的“怪蛋”
程云臻(厦门市湖里区):一方面,企业出现“技工荒”,急需有一技之长的专用人才;另一方面,大学毕业生一毕业就面临陷入失业的窘境。大学生求职,出现“零工资就业”的诉求,又不完全等同于劳动力的“富余”;这是教育产业化生出的一枚“怪蛋”,是对“高投入,低产出”的反讽,是高等教育体制和人才培养的严重“错位”,是稀缺的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和倒挂。
“学历+勤快”找工作不难
璇子(厦门虎溪岩路):我先生是一家大型企业的副总,专门负责职员的晋升和招聘。他用人的准则是“学历+勤快”,就这么简单。本以为人才爆满的今天,却发现他一直忙于招聘各种岗位、职位的员工,才明白不是量的问题而是质的缺失。已经毕业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,千万不要弄出什么“零工资就业”。但是,不自贬身价不等于要好高骛远,刚刚毕业的你们没有什么工作经验、创造性和管理能力,何况绝大多数岗位也并不需要多少创新,要的只是实干,甚至是一些鸡毛蒜皮的跑腿小事。只需明白你是新人,要好好干。请相信,“学历+勤快”的你不需要“零工资就业”,等待你的是美好的前途。
理解,但绝不赞同
蕾拉拉(厦门蜂巢山路):如有少数个例,可以理解;但如果成了普遍现象,则绝不赞同。“零工资就业”难道是大学毕业生素质不行吗?实际上我国大学生占全国总人口比例只有5%,西方发达国家则早已达到30%。一个运行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,应该给劳动力新手们创造一个培养和发展的良好环境。如果普遍出现这种情况,那是不正常的。
专家观点
完全不用这么极端
李忻(留美博士、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律师):大学生为了解决就业问题,以不要报酬来换取一份工作,表面上看是劳动者在处理自己的民事权利,无可厚非,不存在违法的问题。但深究下去,如果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达成一种无工资报酬的劳动合同条款,则该条款将被判定为违法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民事法律关系必须等价、有偿,而具有特殊意义的劳动法律关系,更强调保护劳动者获取合理报酬的权利,为此政府制定了许多保证工资按时足额支付、保证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。
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,千万不要为贪小便宜而聘用那些不要报酬的大学毕业生。如果大学毕业生来就业,用人单位聘用了他,该给他多少报酬就给他多少报酬,犯不着为贪小便宜而触犯法律、法规,到时候得不偿失,就像有些单位和员工约定不交社保、多开工资一样,最后吃力不讨好。
从求职者的角度看,把自己降低到不要报酬的地步,目的是为了先跨越没有工作经验这个门槛,以不要报酬来获得工作机会、积累工作经验,以便找到有好报酬的工作,这种急切的心情可以理解,但完全不用这么极端。一方面用人单位如果因贪便宜而录用你,你在这种单位可能学不到什么好东西。另一方面,如果你想获取工作经验,完全可以在暑假、毕业前多去单位学习,接触社会,试着做一些具体的工作,用不着到毕业后以不要报酬为代价换取一份所谓的工作。既然是工作、是劳动关系就要讲报酬,只不过提出报酬的时候要量力而行,不要要求太高,但起码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这样才合法、合理。
短信快语
挑战法律的无奈,人才资源的悲哀
136****6730:如果家庭条件许可的话,可以考虑零工资就业,获得职场经验,体验人情世故。如果家庭条件不允许的话,请先为自己和家人考虑!
138****2539:十年寒窗苦,零酬就业劫。无情无义无归着,几时才能报娘爹。再实践,攒经验。冲天一飞捷,知荣知辱知惨烈。
8****87:“零工资就业”是大学扩招的后遗症,“大学生就业难”难于上青天!
138****1909:从零开始,未来无限。
5****56:挑战法律的无奈,人才资源的悲哀。
130****8595:片面认为“零工资就业”是大学生劳动者权利的丧失,只是一种“站着说话不腰疼”的呓语。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,大学生愿意通过“零工资就业”来找到一条“挤进自己喜欢单位”的通途,这又何尝不可呢。
130****8247:所谓“零工资就业”只是一种“噱头”。大学生为了能早日就业,出此“下策”看似“不得已而为之”,其实,这样做的后果只能是适得其反,其结果是“害人害己”,“赔了夫人又折兵”。
铜仁智鼎人才网周一到周日,天天为你找工作、每月最后一个周六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,为求职者提供最新最合适的招聘信息、为企业提供现场招聘、网络招聘、校园招聘、委托招聘、人力派遣、培训、猎头、找工作、找人才到铜仁智鼎人才网。
公司新地址:铜仁市碧江区锦江广场右侧A栋三楼(大河电器楼上)
工作一生我帮你,铜仁人才求职、企业招聘首选网站http://www.job13580.com/